浙商沪深300指数增强(LOF)A(166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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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值日期 成立日期 单位净值 累计净值 日涨跌 成立以来

净值走势图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历史业绩

累计净值增长率(%) 截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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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166802基金类型股票型指数基金
基金状态正常开放风险评价中风险
基金经理胡羿托管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最低申购金额1元(含申购费)合同生效日期2012年5月7日
投资目标本基金为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基金,在对沪深300指数严格跟踪的基础上,通过量化投资方法进行积极的组合配置和管理,力争实现稳定的优于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和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股票、创业板股票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国债期货、股指期货、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可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业务。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但需符合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

上市交易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浙商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规定的条件下,申请浙商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上市交易。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金融同业存款利率×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跟踪指数的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胡羿

胡羿先生,复旦大学金融学硕士,2020年7月加入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职于智能权益投资部。历任雪松控股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投资经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分公司和五牛基金量化研究员。
    申购费份额(S)/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0,000
    1.50%
    1,000,000≤M<3,000,0001.00%
    3,000,000≤M<5,000,0000.80%
    M≥5,000,0001000元/每笔

    赎回费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

    1.50%

    7≤Y30

    0.50%

    Y≥30

    0%

    管理费

    0.5%/

    托管费率

    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