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时间:2012-09-06

根据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自2012年9月6日起以上机构开始代理本公司旗下的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686868 / C类686869)的销售业务。

上述基金募集认购期为2012年8月6日至2012年9月14日。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一、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2楼(邮编:310012)

电话:0571-28191853

传真:0571-28191836

联系人:韩吟吟

客户服务电话:0571-2882 2288、4006-321-321(免长途费)

公司网址:www.zsfund.com

2)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西路99号万向大厦10楼(邮编:200120)

电话:021-60350852

传真:021-60350919

联系人:张伊婷

客户服务电话:0571-2882 2288、4006-321-321(免长途费)

公司网址:www.zsfund.com

二、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电话:0571-28829790,021-60897869

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人:周嬿旻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http://www.fund123.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9月6日



上一篇: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为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
下一篇: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