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时间:2012-02-09

根据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自201229日起以上机构开始代理本公司旗下的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6801)的销售业务。

上述基金募集认购期为201226日至201235日。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一、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2楼(邮编:310012

电话:0571-28191852

传真:0571-28191836

联系人:张伊婷

客户服务电话:0571-288222884006-321-321(免长途费)

公司网址:www.zsfund.com

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

法定代表人:吴建

电话:01085238667

传真:010-85238680

联系人:郑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三、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

办公地址:深圳市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3734343

联系人:林生迎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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