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其他银行或券商等代销机构持有我司沪深300基金的客户申请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内交易的流程
时间:2012-06-12

通过其他银行或券商等代销机构持有我司沪深300基金的客户申请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内交易的流程

针对未开立深圳证券账户(深交所场内基金账户或深圳A股账户)的客户

1)   T-N日(正常交易日),如果投资者尚未开立深交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即深交所场内基金账户)或深交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深圳A股账户),不需要新开立深交所场内基金账户或深圳A股账户,仅须持中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对应的场内基础证券账户号(场内基础证券账户号为中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去掉开头98后剩下的后10位账户号)到场内客户拟转入证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建立托管关系。投资者还须确定其基金份额拟转入证券营业部的深圳席位号码。

2)   T日,投资者携带身份证,在转出方代销机构提出跨系统转托管申请,注明转入证券营业部的深圳席位号码、深圳证券账户、基金代码、转托管数量,其中转托管数量须为整数份。

3)   T2日始,投资者可通过该证券营业部查询转入结果。转入成功后该基金份额可用,即可提交分拆转换申请(合并分拆每笔申请的份额数必须是偶数,投资者在业务办理机构提交的每笔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0)。

4)   T+3日可将浙商稳健、浙商进取进行上市交易。

5)   在投资人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时,我司不收取任何费用,但所在代销机构是否收费,需以该代销机构业务规则为准,还望投资者自行咨询。

提示: 要求所在的证券公司必须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且是具有场内基金申购赎回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若要进行分拆,还要求该证券公司必须有基金配对转换业务资格。建议通过券商查询其是否具有场内申购、赎回基金的业务资格以及配对转换业务资格。 

针对已开立深圳证券账户(深交所场内基金账户或深圳A股账户)的客户

1)   在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之前,投资者须同基金份额拟转入的证券营业部取得联系,获知客户拟转入证券营业部的深交所席位号码。(建议通过券商查询其是否具有场内申购、赎回基金的业务资格以及配对转换业务资格。)

2)   T日,投资者携带身份证,在转出方代销机构提出跨系统转托管申请,注明转入证券营业部的深圳席位号码、深圳证券账户、基金代码、转托管数量,其中转托管数量须为整数份。

3)   T2日始,投资者可通过该证券营业部查询转入结果。转入成功后该基金份额可用,即可提交分拆转换申请(合并分拆每笔申请的份额数必须是偶数,投资者在业务办理机构提交的每笔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0)。

4)   T+3日可将浙商稳健、浙商进取进行上市交易。

5)   在投资人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时,我司不收取任何费用,但所在代销机构是否收费,需以该代销机构业务规则为准,还望投资者自行咨询。

提示: 要求所在的证券公司必须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且是具有场内基金申购赎回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若要进行分拆,还要求该证券公司必须有基金配对转换业务资格。建议通过券商查询其是否具有场内申购、赎回基金的业务资格以及配对转换业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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