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沪深300指数分级基金场内业务指南
时间:2012-07-02

一、      申购

    打开相关交易软件中“开放式基金”一栏,点击“场内委托-》场内申购”,并在“场内申购”窗口中输入基金代码、交易金额等数额,并进行委托,T+2日后基金申购到账。

二、      拆分

    打开相关交易软件中“开放式基金”一栏,点击“场内委托-》基金拆分合并”,输入基金代码、委托数量、选择委托类型后,进行拆分委托,T+1日后基金拆分到账。

三、      买入

    打开相关交易软件中“证券”一栏,点击“买入”,输入证券代码(即基金份额代码)、价格、数量,并确认“买入”。

四、      卖出

    打开相关交易软件中“证券”一栏,点击“卖出”,输入证券代码(即基金份额代码)、价格、数量,并确认“卖出”。

五、      合并

    打开相关交易软件中“开放式基金”一栏,点击“场内委托-》基金拆分合并”,输入基金代码、委托数量、选择委托类型后,进行合并委托,T+1日后基金合并到账。

六、      赎回

    打开相关交易软件中“开放式基金”一栏,点击“场内委托-》场内赎回”,并在“场内赎回”窗口中输入基金代码、交易金额等数额,并进行委托,T+7后赎回资金到账。

 

1. 以上交易软件界面为示例,不同交易软件的界面不尽相同,如有疑问请资询交易软件客服电话。

2. 投资人办理浙商沪深300份额场内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场所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投资者需使用深圳证券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浙商沪深300份额场内申购、赎回业务。

3. T日提交的有效申购或赎回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如投资人未进行前述查询,因申请未得到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4. 申请进行“分拆”的浙商沪深300份额的场内份额必须是偶数;申请进行“合并”的浙商稳健份额与浙商进取份额必须同时配对申请,且基金份额数必须同为整数且两者的比例为1:1

5.投资人申请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时,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机构可能收取一定的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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