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型基金认购的方式及确认
时间:2012-07-31
答:
1)投资人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2)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3)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受理,投资人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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