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式基金过户类型为强制执行的,应如何办理?
 
开放式基金过户类型为强制执行的,应如何办理?

  答:过户类型为强制执行的,申请人须携带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出让方及受让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注册登记证原件(或身份证件)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执行人员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强制执行类型的非交易过户申请由本公司注册登记部受理。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